人事争议仲裁处
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指导和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研究拟订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规定
研究制订人事仲裁员管理办法,建立仲裁员任职资格制度,指导和组织仲裁员的培训
受理本市人事争议案件
研究制订人事合同鉴证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市开展人事合同鉴证工作
负责拟订本市国家公务员申诉案件审理制度
受理本市国家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和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
权益的控告案件
负责制订本市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区、县人事部门受理的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
联系电话:6514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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